環保部近日印發《國家環境保護標準“十三五”發展規劃》。根據規劃,“十三五”期間,環境保護部將全力推動約900項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。同時,將發布約800項環保標準,包括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(控制)標準約100項,環境監測類標準約400項,環境基礎類標準和管理規范類標準約300項,支持環境管理重點工作。 未來,究竟哪些環保標準會有改動呢? 小編化身數據帝~ 為您一一道來 截至“十二五”末期: 累計發布國家環保標準1941項(其中“十二五”期間發布493項),廢止標準244項,現行標準1697項。在現行環保標準中,環境質量標準16項,污染物排放(控制)標準161項,環境監測類標準1001項,管理規范類標準481項,環境基礎類標準38項。 未來—— 水土氣環境質量標準都有了制定計劃 土壤方面:將以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為目標,以風險評估為手段,進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質控制指標,系統構建土壤環境質量保護標準體系。貫徹落實《土十條》要求,2017年底前發布農用地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。 水環境方面:結合我國流域環境特征及最新科研成果,修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,提高各功能水體與相應水質要求的對應性,明確環境質量保護目標,加強環境風險防范。修訂海水水質標準,發布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規范,科學反映水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。 環境空氣質量及噪聲控制方面: 將跟蹤評估2012年版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實施情況,修訂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。 跟蹤2008年版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實施情況;修訂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,確定合理的機場噪聲評價指標和控制水平,強化對機場周圍區域環境噪聲管理與規劃控制。 修訂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,擴大標準適用區域,采用國際最新計權曲線,客觀反映環境振動對人體健康的影響。 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改善環境質量、防范環境風險有極為重要的意義,水、大氣以及固體廢物標準制定修訂工作,都將貫徹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,圍繞重點領域,優先制定相關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標準。 (來源:人民日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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